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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何以笙箫默位面的小说小说介绍
穿越何以笙箫默位面的小说_何以笙箫默

穿越何以笙箫默位面的小说

顾漫

小说主角: 默笙 应晖 赵默笙 老袁 以琛 向恒 裴方梅 萧筱 阿笙 美婷

相关标签: 都市言情 现言 爱情 完结 一见倾心 爱恋 番外 命运 倒追 误会

最后更新:2023/11/6 15:17:11

最新章节:穿越何以笙箫默位面的小说最新章节 番外二 点点滴滴 2023-11-06

小说简介:一段年少时的爱恋,牵出一生的纠缠。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,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,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,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。然而,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。七年后,赵默笙回国,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,第一眼就看到他,他俊挺依旧,出众依然?有一次他被她跟烦…

内容摘要:一秒记住【顶级小说网www.mhtxs.la】,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。再次见到他,是在七年之后,一家拥挤的超市,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。。。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,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。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,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,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,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,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。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,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。七年!久违了啊!但是,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?不,确切地说,应该是他们。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,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。七年之前,也正是他们,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。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,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!还好她走得快啊,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。何以琛,何以玫,她真傻,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?“我们根本不是兄妹,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,都姓何,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。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,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。”“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?”“我今天是想告诉你,我爱以琛,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,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。”十九岁的那年,默笙生日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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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何以笙箫默位面的小说书评精选
是吗?~
首先,女主的心理描写丰富,性格多元,而且,全书幽默的风格是因为高冷的不幽默的男主因为女主而“食人间烟火”,没有哪个小说能做到这点,描写非常细腻
静待花开
我咋觉得近来都流行把小说改编一点拍成电视剧呢?!关键是拍出来的效果不太好,把好多小说都毁了!!!真心是不如自己看小说自己想象。所以呢,我很担心《何以笙萧默》拍出来会怎样?!
最胖i☀️
最近虽然翻拍了这个!有点小小的毁剧的感觉!但是总体还不错啦!还说蛮喜欢这样的爱情的!珊珊来迟!微微一笑很倾城!也都不错哟!
゛ Broken Dreamsヽ
我没想过会看这本小说很多遍,选台的时候不小心又看到了何以笙箫默,却只隐隐约约想起几个情节。何以笙箫默里感人的句子大家也都能说出,可还是那句话:我不愿将就。只愿在有生之年,遇到不愿将就的人- 何以琛,你很好!
hyde
——只要不去想,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。

——你也知道痛吗,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。

——赵默笙,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。

——给我一个理由,告诉我,你爱我。

——从现在开始,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七年很久吗?

秦观写,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。聂小倩和宁采臣隔了一个前世今生,在荒野间一遇,则阴阳都该为之倾覆矣。人间无数都比不上深情最初,若前世今生都不算久,那七年又算什么?

所以何以琛没有忘记她。那个当初炽烈如火的女孩儿,那个当初不顾一切追寻挚爱的女孩儿,那个当初笑靥如花、热情里却只有天真的女孩儿,那个当初到现在也让何以琛难以割舍的女孩儿。七年里天翻地覆,世界的轨迹里掩埋了多少人不复当初的记忆。太阳的寿命在减短,云层的形状也未能如一,行人脸上的妆容日趋精致,脚下的路铺满了水泥。目之所及都在更新,诡辩论有一句讲“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”,所以每天醒来我们也看不到同样的世界。可何以琛忘不了,哪怕花花世界就在他的眼前手舞足蹈,心始终都不会因着外界的灯红酒绿而倏然抽离。因为他那里藏了一个人,一藏就是七年。他的一句不愿将就硬是把自己与世界分隔,哪怕这样会被冷眼相向呢。不愿将就就是要始终如一,这世界太吵,太浮夸,太庸俗,而我心里的你不能被它侵害,你是sunshine,你是唯一。

很是俗套的小说路线,相爱--误解--离别--重逢--释解--幸福--意外--美满。

这样老调陈醋、模式古老的故事,在顾漫的笔下,却显得那么温婉暖心。

相爱的那些小细节,真实的在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,她的文字又是那么地贴切生动、娓娓道来,让人不忍打破那份温馨宁静,禁不住一气呵成。

树荫下那样的相遇,法学系里的那堂课,跑道上的800米跑步练习,深夜里宿舍的卧谈会,害臊时他的羞恼脸红,气闷时他的无语折服,自习室里她的调皮无赖,生气时她闷声地写着他的名字,等他时她数格砖的习惯,宿舍楼下青涩懵懂的生日之吻,静园月光下深情忘我的吻,......

太多太多温暖的细节,让我每一次重温之时,嘴角就情不自禁地微微上扬。

文字从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,能将平时看来没什么特色的故事渲染的闪闪发亮。

相爱之后就是因为误解而造成的七年离别。

七年,有多长?

我羡慕校园学生时代的赵默笙,那时的她,笑靥明媚,阳光灿烂。

我记得她的每一个小动作,小心翼翼的拽着以琛的衣领,低着头数着地上的格砖,干完坏事却能那样理所当然的笑着......

我心疼七年漂泊美国的赵默笙,那时的她,孤苦无依,惶恐绝望。

刚到美国时的人生地不熟,言语不通时的被歧视,口音不纯时的被嘲笑,看见报纸上父亲畏罪自尽事的崩溃,......

我喜欢历经岁月磨砺的赵默笙,这时的她,日渐成熟,知晓进退。

熙攘超市里重逢的心痛失落,面对他索要照片时的激动愕然,独自重游母校时的落寞凄凉,雨天医院探望时的失神惊慌,为自己争取幸福时的孤注一掷,上车去民政局时的淡然平静,出发去往香港前夜的勇敢主动......

作家仲尼曾在微博上写,一句“我在”,万死不辞。看到后我在下面接到:一句“我愿”,千金不换。人间之情,无非我在我愿四个字。就算她曾经天真到无知,她热情到无畏,她让你胆战心惊,可她也让你明白人间至性不在无,而在有。正是因为赵默笙的“在”,她的冲破一切障碍,让人惊叹的“在”,才会给这段感情画出了一个细腻的开始。然后他开始死守,他开始执着,他开始拼了一切来固执己见,他明白这个“在”有多珍贵,所以无论如何他也要去得到那个最终的“愿”。七年有期,深情无期。

得成比目何辞死,愿作鸳鸯不羡仙。这也便是何以琛的那句 “你以后会明白,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,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。”既然深情起,何以笙箫诉别离。不要别离,不愿别离,有情如此,天涯海角又怎算离别??
晶晶
从高中时期到现在10年了,仍然喜爱这这本书,每年都要翻出来重温一下。真的超级好看!!!!!!!!!!!!!!!!!
波老湿
老婆叫我情书给她,可是肚子没多少墨水的我,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写,都没有写过,真不知道二货老婆怎么会想到要我写情书给她……………
夏不乘凉热的慌
何以琛说过他是一个不愿将就的人,所以他第一眼看见赵默笙她们的缘起便已注定,他们的分分合合都是为未来的幸福,毕竟经过沉淀,打磨彼此都清楚这段感情的问题。
ps:话说女主就是拿来妒忌的,要是有个高富川肯等你七年,对你至死不渝,妹纸你们嫁吗
ns是个中二病
额,一年前因为老妈剧荒,无奈从电脑上找电视剧,后来就搜到了何以,因为听别人都说还不错,也懒得再找,所以就点开看。
然后,一下就踏马迷上开头曲,那个时候是初夏,莫名其妙的觉得很配,尤其最后那两句(原谅楼楼英语不好,只听出阳光😁)苏死我了。后来就看电视剧,好温馨的说。在后来,电视剧看完了,但还是会有意无意的去哼开头曲的倒数第二句的调调(楼楼不会英语哇😭求好心人翻译
)。
今天突然一时兴起,想去看看原著小说(好吧ヽ(  ̄д ̄;)ノ我承认,我是因为在不花追书卷就过期了,毕竟我用的是旧版,而且如果不花,不就可惜了嘛,怎么说也是三千多的追书卷呢,会不会有人打我,顶上锅盖)
在然后,就彻底迷上,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,港真现在的小说好多都拖拉的要命,两三章就能解决的事偏偏要拖它个七八章甚至十几二十章,越看越烦,索性就不想看┐(─__─)┌
看完了以后,多多少少有些不舍,心里透着些淡淡的情绪,何以琛,赵默笙,,,, 不想大结局,想继续看下去,可是,可是作者已经大结局了啦呀!无奈╮(╯_╰)╭
突然间想我的何以琛了,想知道他吃饭了没有,穿暖和了没有,长啥样子,今年几岁了,一定和我一样是个路痴,不然怎么现在还踏马没找到我?!
越想越气✺◟(∗❛ัᴗ❛ั∗)◞✺不想了,手机催我给它充电了。
廿月
。。。。。。。??!。??!?。。?!。。???,。!。。。??。。。。?。??。。????。?!?。。???。。,,
君陌
赵默笙,有一个男人,他在无尽的光阴里,等待了你七年。

那个男人,沉稳,冷静,理智。唯一的例外,就是你了吧。你是他的软肋,他的不沉稳,不冷静,不理智。

在你离开后,他养成了许多的毛病,抽烟喝酒,在你回来后,又一次喝的酩酊大醉。

他来到你家楼下,或许是在酒精的催使下,他情难自控的吻了你。那个吻是多么的炽热,包含了这七年以来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思念。

“默笙,我很清醒。”
一直。
很清醒地看着自己,沉沦。

你曾说“既然我找不到你,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。”
后来,何以琛,也找不到你了。他也站在了显眼的位子,想让你找到他。

“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,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。他说,我不愿意将就。”

“赵默笙,你跑这么慢,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?”还好,你跑的这么慢,他还是等到了。等到你回来了。

何以玫,也是个好姑娘。

她从小便喜欢上了何以琛。
以至于,她很嫉妒这个叫做赵默笙的爱笑的女孩。
赵默笙,什么突出的优点都没有,为什么,她就成了自己日思夜想的男人的女朋友?

终于,一天,她跟赵默笙坦白了自己的想法。
她说的毫无半分忍耐与怜悯,直接朝着赵默笙最软弱无助的心里攻击。
没过几天,赵默笙居然自己一个人去美国了。招呼也没打。何以琛,也不知道。

何以琛在赵默笙走后,出奇的平静。
她以为何以琛对赵默笙用情没那么深,没过多久,就会忘了从前,她也会一直陪着他,知道这个男人意识到自己,才是最合适他的人
然而,那时侯的她还不明白,有一种平静,叫死水微澜。

她一直以来,忽略了以琛说默笙是多么的馋人时隐忍的笑。
有时候迟到了一会,也会焦躁不安。
默笙做再多的马虎事,他也会皱着眉头处理完。

在以琛醉了后,这些从前的盲点,在她眼里,越来越清晰。
她,似乎和他,是不可能的。

于是,在后来,以玫由衷的希望他们能够幸福。
“‘不会。’我不知道哪来的坚持,:‘她会回来的。’
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?
他,一直在等她。”

以玫也拥有了自己的幸福,嫁为人妻,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。

向来缘浅,奈何情深。
缘浅是你们,情深亦是你们。
我记得电视剧里好像有一个很经典的桥段。(由于是很久之前看的,记不太清了)一天,赵默笙在等何以琛,说是数数,数到了一千就走。之后何以琛来了,赵默笙很委屈地对他说:“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,为什么你还不来。”
缘浅又如何?情深便足够。
王尼玛
我是从顾漫刚完结了何以笙箫默不久才被书友推荐看这本小说的,那时看多了玄幻,看多了仙侠,看多了都市的种马流,也看多了穿越女强虐心流,毫无疑问我是一个小说杂食者,上至很少女性看过的都市小说,下至很少男性同胞看的耽美,我都来者不拒,我也曾因为虐文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擦泪到天亮,也曾冒着被没收手机的风险看那热血沸腾的玄幻仙侠。顾漫……字行间少了玄幻文的浮躁,少了虐心文的故作,每当看小说累了我就会回过头再看一遍何以笙箫默,微微一笑很倾城,杉杉来吃。顾漫的小说总能让我静下心,看了一遍,又一遍。标题说了五六遍,怕也是不止。。。没有夸张,这是事实。事实上每年我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很没理由的书荒,明明昨天还看得如痴如醉,今天却看不下去一个字,我的书架也不缺连载的,完结的,几十万人追的,几千人追的小说,但就是乌龟漫小说里的那份淡然却很少能找到。或许这也是她用三年写一本几万字的小说产生的效果吧。2017.7.17,已阅
狸猫eve
只想换回之前的封面啊 能不能从耽美区移出来啊 这样看着好别扭的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
拢龙你的小笼包
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有一个爱她 疼她的人,尽管他们已分别多年,但是他心中只有他 谁都不能将它取代。因为他是他生命中唯一的sunshine
ゝ莪定不離
为什么要写50个字,我只是来做记号的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为什么要写50个字,我只是来做记号的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venus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一些人会轻易给一本书贴上标签,然后嗤之以鼻。比如何以,只因为故事里面有霸道男主,柔弱而善良的女主,和一个总裁男配,加上一点世仇,就轻易地被贴上玛丽苏的标签,然后很多人就会说你都多大年纪了,还相信这种故事。好像在这个年代,相信爱情相信坚持,已经变成一种可笑的事情,只有屈从于现实的苟且,顺从于生活的**才是成熟。
可是何以讲的并不是屌丝逆袭或者公主落难的故事,而是在最残酷的命运面前,如何选择,如何坚持选择再有尊严地活下去。当以玫明白以琛的爱有多义无反顾,她断然放手,去寻找自己的幸福。当应晖看懂默笙的坚持,他亲自送她踏上回国的班机。他们放手得那么干脆利落,就好像不曾爱得那么深沉坚持,因为他们有尊严,他们也不想成为别人将就的对象。
以琛最让我感动的不是七年的坚持,而是在仇恨和幸福之间的选择,好像从来不曾有一个男主,面对家仇,放下得如此干脆彻底。‘他已经如此的疲惫,如此迫不及待的想要幸福。’‘他们给了我十年,我要默笙一辈子。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。’他那么骄傲,又那么卑微,那么坚强,又那么脆弱。他可以对默笙的过去视而不见,对自己的家仇缄默终生,只为了那一点点的阳光照耀在他身上,有人说他是被女主的主角光环冲昏了头,可是只因为仇恨推开一生所爱,甚至报复于她,难道就是男子汉所为?
小说的世界,仁者见仁智者见智,有人看到的是何以琛的英俊多金和金光闪闪的律师身份,我只记得那个校园中的青涩少年藏于眉间眼角的暗戳戳的小幸福。
立体几何
何以笙箫默是我看的第一本漫姐写的小说,当时就是被书名吸引了,但看完之后才发现吸引人的不仅仅是书名,还有内容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。何以琛,等了默笙七年,我真的无法想象如果默笙不回来 ,他是不是要等她一辈子!若世上真有这样的人,也唯有何以琛了。赵默笙,一个极其幸运的女孩,在人生最美好的阶段遇见了何以琛,虽然在他们共有的人生中有一段空白,但我相信他们会在余生里一起编织一段华锦来填补这一块素锦。何以玫,一个默默地爱着何以琛的女孩,虽然他们一起长大,关系亲密,但也因为这个,以玫迟迟不肯告白,直到他结婚,才结束这段苦涩的暗恋,最后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,将就自己的爱人。
总的来说,这本书充满了我对初恋的期待,也正是这本书,我开始期待爱情,期待在最美的时候遇见最美的你。
扶桑
又看了一遍何以,很喜欢我们的默笙和以琛。
七年,我想无论是我们当中的哪一个,都不会等一个人七年吧。
而再遇到后,还能说:“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?”
毋庸置疑,何以琛爱赵默笙是爱到骨子里了。即使在得知默笙在美国离过婚时怒气冲冲地说:“你凭什么以为我何以琛会要一个离过婚的女人?”却还是第二天就抓着默笙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。
只是因为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,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,无论是何以琛还是我们都不愿意将就。
让我动笔写这个书评的其实是另一个人,何以玫。
说实话,我很羡慕她。
能对着情敌说:“我今天是想告诉你,我爱何以琛。我不想偷偷摸摸的爱他,我要和你光明正大的竞争。”这样勇敢可爱的少女如何不让人羡慕。
何以玫,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别人的阳光。
就像何以琛在赵默笙照片背后写得一样“my sunshine"
永不褪色,愈久弥香。
执念.
第二次看完何以 心中却满怀憧憬
两个如此相爱的人啊 为什么一定要经过这么多的磨难才能相依相守
太多太多让我感动的句子
这就是大学时代的顾漫所带来的对于爱情的理解了吧
总是让我意犹未尽
因为他们是何以琛和赵默笙啊
我也不愿意将就❤
云胡不喜
这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没有之一,当李荣浩的《不将就》唱遍大街小巷,其中的‘你一出场,别人就显的不过如此’不禁让人红了眼眶。